“地摊经济”火了,律师也上街摆摊了?个中艰辛不应该被消遣
“西部有个城市,按照当地的规范,设置了3.6万个流动商贩的摊位,结果一夜之间有10万人就业……”这是李总在十三届人大记者会上的答记者问。6月1号,他在烟台考察时再次强调,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人间的烟火,和“高大上”一样,是中国的生机。由此,“地摊经济”成了这几天最火的名词,商铺的后继乏力,地摊大有成为热炒的稀缺资源之势。
许多媒体也不甘示弱,火上添火,用“报道”来论证地摊绝对可以把经济搞活,让老百姓发家致富。如此的“骇人”报道开始出炉:“地摊经济”火了!大排档老板:每天收入3万元!;地摊经济复兴:摆摊卖小龙虾3小时收入300元;地摊经济火了!成都女子摆摊入手一辆奥迪,江西小伙慕名来拜师......
很多人质疑这些报道的真实性及是否具有普遍性的代表性。这些所谓的收入如果是纯收入的话,需要卖出多少的商品?地摊经济如果这么高的利润的话,没什么技术含量的工作,不早就遍地摊位了?非常时期,不管是摆地摊的,还是逛地摊的,确是代表了真实的民生现实,也是不少从业人员纾困的无奈之举。
在人们印象和电视剧中,律师事务所应该地处高档写字楼,连律师助理都是衣鲜亮丽,豪车名包。
律师的收入应该是“我的咨询费不低于五万,低于这个价格免谈”,咨询费按小时计费,案件代理费以万元计。
5月29日,来自省司法厅的数据,截至2019年底,安徽省执业律师为14234人,比2018年底的12458人增加了14.3%。同期,来自北京市113家中小规模律所的调查显示,今年第一季度所里签约合同金额减少20%以上的,共有98家。按照行业发展计划,每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法律人,正以两位数的增长速度,五六万人的规模,涌入律师行业。微信群里,有律师感叹,再没有业务,我也要去摆摊了。
法萌君小时候正赶上改革开放初期,距离地级市四五十里的便利优势,每到秋冬季节,没什么企业上班获得收入又想改善经济条件的村里人,都会将家里种的芹菜、白菜运到市区市场里,赶早市摆摊出售。
城里的早市五六点钟就有人了,必须之前赶到市场才能占上好的摊位。为了品相好卖个好价钱,每家每户都是两点多钟就起床,把当天要卖的蔬菜一颗颗摘掉坏叶,去净泥土,选择大小合适的,装入一个里面垫上麻袋之类厚布的大筐,小心翼翼的捆绑装载到加宽改造后的自行车后座上。
匆匆吃上几口饭,甚至不吃饭的揣上几个馒头,赶早市的村里人就会成群结队的骑上自行车,也没有路灯,载着百十来斤的各种蔬菜,抹黑骑行在坑洼不平的土路上。不时要根据声音来判断左右的距离,避免互相碰撞一起人仰车翻,光在路上,就得花费一个多小时。
赶早市的城里人,多是老人家,很多都是两两计较、讨价还价一番再买,免不了每次交易都要费一番口舌。(这也是法萌君现在卖菜很少讨价还价的原因)八点多钟,城里的早市散场后,收拾好别人挑拣完剩下的菜,怀穿着二三十元的收入,再骑着自行车回家。最高兴的事,就是筐里空荡荡的,回家把钱交给管账的,自豪地说声,都卖完了。
赶上下雨坏天,披着不透气的雨衣骑自行车,根本起不到挡雨的作用。一身水一身泥,分不清浑身湿透的衣服、湿漉漉的头发上,是雨水还是汗水。而然,能出摊才意味着有收入,早一天卖完了,总好过天一天天冷了,要冒着西北风雪里骑车去市里卖菜。
法萌君那时候还小,没有真正去卖过菜,但也经常朦胧间看到家里人半夜起来忙碌的身影,听他们回来讲哪个买菜的老太太为了几分钱逛了大半个市场还是回来买他的菜,那个菜市场靠近有钱人居住的小区菜卖的特别快.......年长了,法萌君也曾蹲在路边,卖过家里的苹果,篇幅有限,今天就不写了。
记得曾经有篇语文课文,写的是赶早市卖螃蟹的场景,里面有句话,能上山莫下海,至今记得。如今看来,应该是,能在商铺卖货,谁出来摆地摊呀?那些把摆地摊写的“大气磅礴”,赚钱“易如反掌”的,真的不知良心居心何在!
没有被生活的各种困境所压垮,每一个摆地摊的,吃得是别人看不见的辛苦,忍受着别人不知道的艰辛,挣得每一分是靠搬用工一样的流汗和苦累。他们是生活的英雄,绝不应该是被消遣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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